公司注册签字认证人制度

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新规!公司注册签字认证人制度

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新规!公司注册签字认证人制度 商务发展厅(DBD)修订签字认证人相关规定,旨在提升可信度、防范非法商业活动,并明确规定所有签字认证人必须注册并通过数字系统完成身份验证。 谁可以担任签字认证人?依法可担任签字认证的人员分为 3 大类: 1. 政府官员与法律专业人士行政官员、高级警官及泰国律师协会(内阁院)会员。 2. 会计与金融专业人士(新增)注册会计师、记账员、优质会计事务所负责人及担保执行人员。 身处国外的情况泰国驻外使领馆官员、依当地法律认可的人员或两名见证人。 必须遵守的新要求(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 1. 通过线上系统注册所有签字认证人必须在 DBD Biz Regist 系统中注册并完成身份验证。 2. 提交证明文件需附上政府官员证件复印件,或仍在有效期内的专业执业许可证。3. 每年续期登记必须每年定期进行身份验证,或在执业许可证到期时更新;否则将被暂停签字认证资格。

严管!总部注册地址登记新规

严管!总部注册地址登记新规

严管!总部注册地址登记新规 新规的主要目标 防止冒用地址 防止未经所有人同意擅自使用他人场所进行注册 阻断非法商业活动渠道 打击空壳公司、名义代理公司及“人头账户”,减少对经济造成的负面影响 必须了解的新流程与条件 1. 每次必须核查注册地址登记官将在受理注册前,将注册地址信息与户籍登记数据进行比对核查。 2. 发现地址重复使用的情况若同一地址已被用作公司总部注册地址达到或超过 5 家。  3.需提交补充文件必须提交场地使用同意书(由所有权人出具),以及相关的使用权或所有权证明文件。 生效日期:自 2026 年 1 月 1 日 起正式实施请提前准备好相关文件,以用于公司设立登记或总部地址变更登记。

管控升级!公司注册新标准,国家福利卡持有者必知

Control Upgrade! New Standards

管控升级!公司注册新标准,国家福利卡持有者必知 商业发展厅发布新指令(第 5/2568 号): 针对涉及国家福利卡持有者的公司注册加强监管,以防止利用他人作为“代持人”或开设“骡子账户”进行非法交易。该指令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为什么需要新规定? 阻止利用福利卡持有者的名义注册公司,以掩盖非法交易。 阻止利用新设立的法人账户进行非法洗钱活动。 必须准备的重要规定总结 作为福利卡持有者的合伙人、股东或董事,必须亲自到场验证身份。 须提供过去 3 个月的银行流水,以证明股款的来源。 必须持有场地使用同意书及相关场地使用权证明文件。 请为 2026 年实施的新措施做好准备。

打击“骡子账户”!公司注册新规严格管控

打击“骡子账户”!公司注册新规严格管控

商业发展厅发布新指令(第 3/2568 号)为加强公司注册监管,防止被反洗钱办公室列入名单的人员利用公司作为开设骡子账户进行非法交易。 为什么需要新规定以及谁适用? 目标: 防止将公司作为洗钱渠道。 阻止注册法人实体以开设“骡子账户” 适用对象: 被列入反洗钱办公室名单的人员,且打算成为合伙企业或有限公司的 合伙人、股东或董事。 3 项新规定总结 有效期

更新!有外资的公司注册新规定

更新!有外资的公司注册新规定

中央合伙企业与公司登记处第 2/2568 号命令: 在注册有外资的公司时,泰国籍股东必须提交额外的财务证明文ห件。需要提交补充证明文件的情况 需要提交补充证明文件的情况 授权董事为外国人:即使公司没有任何外国股东,但董事是外国人。 外国人持股不超过 50%:公司内的每一位泰国股东均须提交文件。 必须提交的证明文件 由银行出具的银行账户交易记录 自支付股款之日起计算。 账单中的提款或转账记录必须与缴纳股本的金额和日期相符。 有效期 2026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 对新设立公司施行